卷十·看命口诀五
凡命取五行真气交互,如:
辛亥金人得丁已土,有丁壬合真木往来,有丙辛合真水往来。
丁已土人得癸亥水,有戊癸合真火往来,有丁壬合真木往来。
如戊戌、癸亥、丁已、辛亥交互真气全,乃宰相命也。
戊午火得壬子木,中有丁壬真木,戊癸真火。
丙申火得乙酉水,中有丙辛真水,乙庚真金。
庚寅得己卯土,中有甲己真土,乙庚真金。
如庚寅己卯交互全,乃两府命也。
凡命先论化气,考五运篇以甲丙戊庚壬,合五阴干为太过,乙丁已辛癸合五阳干为不及,太过不及之间有权存焉。
考天元变化书又分昼夜,如
六甲人日生用水,夜生化土,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为鬼,夜生为官用。
六乙人日生用金,夜生用木,故六己人见之取日生为官,夜生为鬼。
独六己六庚不变,是以
五阳干昼生为本体,夜生作化看。五阴干夜生为本体,昼生作化看。
六般阳命男犯禄鬼倒食,须取夜生,反凶作吉。呼鬼为官,倒食为喜神,却以日生为顺。
六般阴命男犯禄鬼倒食,须取日生,反凶作吉。余并同前却以夜生为顺,女人皆反此求之。此昼夜气象,是阴阳配合刚柔体用也。
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气,主一生自享其福。上生下曰盗气,主一生供人之福。
上克下曰顺,主有威势而制人。下克上曰逆,主多沉滞而难发。死绝尤紧,生旺差慢。
四柱纳音鬼多,主本当时,名日官星乘旺。纳音财多,主本无气,名曰财多害身。
凡命五行贵阴阳相等,如:
两金见两木或两火两土两水之类,各自成象方吉。
若太过不及如三水一木一水三木等类,俱不为福。
假令金人三金一木,金克木为财,三金争一木,是分夺其福,多主财物不遂。
若一金三火,火多金少,煎熬太过,主一生不闲。
又如甲人逢三壬三己,谓之三吞三偶,主不吉。
若逢两己两庚,谓之重偶重伤,视三尤凶,不贫即夭,余以例推。
卷十·看命口诀六
凡看命伤官见官而早死,七煞见财夭亡,财逢劫尽死,重财破印凶。水盛木流,终为外鬼。食神逢枭,死于牢狱。劫重见财死,煞旺挂根休。亡神七煞冲刑,非徒流亦亡。缧绁伤官,阳刃重并,虽全体而死血光。财星见刃,财散人亡。生旺死于库墓,库墓绝于生旺。
晚有吉运行,凶运未入,死卒何分。有凶运来,吉运未来发福曷论。
当究进气退气之由,更审已发未发之义。将来而速进,功举以先归。
一生岁运皆凶,年少早死。末旬命星得地,老寿弥高。
老怕生旺,少嫌死绝。阳刃逢生多恶死,有根煞旺定凶终。
春旺火多,宜西北库是归期。夏荧金旺,利东南鬼乡寿地。
四刃星重,死在正财之下。一官贵浅,终于阳刃之中。
四柱俱伤人自死,金神入水溺为灾。
阳刃倒戈无头之鬼,煞星迭刃半体之徒。
制伏中和,煞极全而气死。生扶太过,印更旺而身终。
伤官入墓死,晚局最宜观。阳生而阴死,阴死而阳生。
煞逢三合太过必倾,五行之内宜细消详。
凡看命五行太过不及,固不为福,中间亦微不同。
如水土不嫌死绝,以盈天地间皆水土,无分四时,岂有死绝之理。
但辨轻重,如点水滴众土之中则干,撮土壅众水之中则散。当论多寡,分轻重也。
金非土不生,木非水不长。故金木欲其生旺,怕见死绝。
如金死则沉,木死则灰,与水土不同。
火藏于木,宿于土,故不欲旺,旺则焚。亦不欲死,死则灭,惟得其平则佳。
五行水土均赖,凡木金火之命尤为要也。